不少人懷疑老媽上班族的身分。
「為什麼那麼閒?可以做餅乾、做料理,甚至織毛毯,
一整個很歐洲人的生活方式…」
感覺我的時間就是比一般人多。
偷偷告訴大家,
其實我的一天也是二十四小時,
並沒有比較多,
只是早起的習慣讓自己多出一點時間;
清晨的思緒清楚、創造力強、動作敏捷,
又沒有旁人打擾,
最是可以心無旁騖地“玩樂”的時候。
無論做點心、打毛線或是寫寫東西,
都不會吵到還在睡夢中的家人......
老媽很Enjoy在這段眾人皆「睡」我獨醒的時光裡,
畢竟對於一個已經嫁作人婦十多年的人而言,
“獨處”是何等的奢求啊。
另外,我不看電視、不打牌、不打電玩、不善交際、不沉迷網路......,
把這些時間節省下來也可以做不少事情。
遇週休假期,
如果Ryan願意睡個午覺,
就又被我撿到三至四小時;
這樣東加加西湊湊,
也有一筆為數可觀的時間,
假設織一條毛毯要花五十個小時,
也不是問題了。
不過,
老媽並不是對待每一件事情都有這樣的毅力,
所以我常笑稱自己是個
「對於想做的,會有一百個辦法,
言歸正傳,老媽想說,
我真的沒有很閒,那是貴婦的專利,
唯獨是興趣跟大家比較不一樣而已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