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

時間對我而言

 

 

 

不少人懷疑老媽上班族的身分。

「為什麼那麼閒?可以做餅乾、做料理,甚至織毛毯,

一整個很歐洲人的生活方式

感覺我的時間就是比一般人多。

 

偷偷告訴大家,

其實我的一天也是二十四小時,

並沒有比較多,

只是早起的習慣讓自己多出一點時間;

清晨的思緒清楚、創造力強、動作敏捷,

又沒有旁人打擾,

最是可以心無旁騖地“玩樂”的時候。

無論做點心、打毛線或是寫寫東西,

都不會吵到還在睡夢中的家人......

老媽很Enjoy在這段眾人皆「睡」我獨醒的時光裡,

畢竟對於一個已經嫁作人婦十多年的人而言,

“獨處”是何等的奢求啊。

 

另外,我不看電視、不打牌、不打電玩、不善交際、不沉迷網路......

把這些時間節省下來也可以做不少事情。

遇週休假期,

如果Ryan願意睡個午覺,

就又被我撿到三至四小時;

這樣東加加西湊湊

也有一筆為數可觀的時間,

假設織一條毛毯要花五十個小時,

也不是問題了。

 

不過,

老媽並不是對待每一件事情都有這樣的毅力,

所以我常笑稱自己是個

「對於想做的,會有一百個辦法,

對於不想做的,會有一百個理由」的人。

 

言歸正傳,老媽想說,

我真的沒有很閒,那是貴婦的專利,

唯獨是興趣跟大家比較不一樣而已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沒有留言: